一、新规速递
1.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八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5年第14号)
2025年6月6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八批),其中包含548个新增车型,63个撤销车型。纳税人购买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的专用车辆可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展开剩余85%2.《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810号)
为了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25年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第810号,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规定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涉税信息,并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从业人员”作出定义;明确了涉税信息报送时间;明确无需报送相关信息的例外情况,即:在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对于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税务检查或发现涉税风险的,互联网平台和相关方应配合提供涉税信息,如:合同订单、交易明细、资金账户等。根据该规定,未按规定报送、瞒报漏报或信息不准确、拒绝报送提供涉税信息的,税务机关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互联网企业处责令改正、停业整顿、最高50万元罚款等。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
2025年6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就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公告围绕“谁来报、报什么、怎么报、不报怎么办”四个方面,细化报送涉税信息的具体类别和内容、报送要求和口径,内容主要包括:1、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具体范围,并指出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境内未设立运营主体的,由指定境内代理人报送;2、涉税信息报送内容(包括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基本信息、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网络主播及合作方的涉税信息等);3、报送时间、报送渠道、涉税信息的首次报送;4、配合税务机关提供其他涉税信息的具体要求;5、互联网平台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提供涉税信息的处理等。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为便利互联网平台企业(含其相关运营主体)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明确从业人员税收政策适用,减轻从业人员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公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政策适用及扣缴申报办理流程、增值税政策适用及代办申报办理流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及其他事项。
二、税务新闻
1.胡静林在江苏税务部门调研时强调“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
6月17日-19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胡静林在江苏南京、扬州调研税务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以及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等工作,并主持召开部分新质生产力和外贸企业座谈会及部分省市县税务局干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胡静林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夯基固本,奋力担当作为,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扎实推动各项税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拓展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新成果。
三、税务案例
1.超2亿元销售收入“藏”进内账——海南欧丽家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被查处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海南欧丽家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款、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256.98万元。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海南欧丽家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约2900万元。
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接到举报,称张劲松作为某知名家居集团海口区域品牌衣柜独家经销商,与集团签订了年保底1800万元的销售协议,其名下公司向税务部门隐瞒了真实的销售收入,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检查人员迅速调取张劲松名下的欧丽家公司及其分公司的申报数据,发现自成立以来,两家公司年均申报销售收入合计仅为367万元,与举报中所称品牌代理协议约定的保底销售额相差近5倍。为查明事实真相,检查人员又多次对各门店进行走访摸排,找到了欧丽家公司实际办公场所。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张劲松不得不承认其实控的欧丽家公司及其分公司通过不开票、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违法事实。
2.千万利润却“账面亏损”个人账户成“秘密金库”——还原重庆多笠原食品有限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真相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重庆多笠原食品有限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款、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699.07万元。针对其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重庆多笠原食品有限公司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约1400万元。
3.“明星”物业暗藏的税收算计——揭开怀化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真相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怀化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利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收入,以不开票、不入账的方式,隐匿物业管理费、车位租赁费、装修管理费等收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96.58万元。针对其违法行为,怀化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93.0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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